分解质因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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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*3*3607*3803
说明
- 1,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。
- 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,叫做这个合数的分解质因数。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
- 2,质因数(或质因子)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。
- 两个没有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。因为1没有质因子,1与任何正整数(包括1本身)都是互质。
- 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,质因子如重复可以指数表示。
-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,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。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。
- 质数合数 1,质数(prime number)又称素数,有无限个。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除了1和它本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(质数)整除, 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;否则称为合数。 2,根据算术基本定理,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,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,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; 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,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。最小的质数是2。 3,合数,数学用语,英文名为Composite number,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, 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(不包括0)的数。与之相对的是质数(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,如2,3,5,7,11,13等等,也称素数), 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。最小的合数是4。 4,分类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。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,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。